1885年在增岛六一郎,菊池武夫、穗积陈重等18人的努力下,建立了英吉利法律学校。虽然当时是一所学习英国法律的教育机构,但随着日本近代法律的完善,该学校也开始开设国内法律课程。由此,校名也曾一度改为东京法学院、东京法学院大学。 这既是中央大学前身。1905年,学校新设经济学科,因此改名为中央大学沿用至今。 该校法学部在日本尤为著名,可与世界学府东京大学比肩。每年报考中央大学法科大学院的学生远超过东京大学,庆应义塾大学及早稻田大学。拥有“法科的中央”之称。
当然除日本司法考试合格者数常与东京大学争锋外,其他被日本人称为难关考试的合格者数也在全日本各大学名列前茅,如日本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合格者数,基本位于日本前三名等。